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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证什么时候发

2023-05-25 09:38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证什么时候发,初级会计证什么时候领取?

初级会计证书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时间方面一般在初级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有些地区会提前公布,会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的消息为准,届时考生应以官方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条件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条件很简单,只要考生认真准备工作相关的证件、资料就可以了。

有些地区考生还需要在成绩公布后的3-4个月左右申领证书,若成绩出来后,是有申领资格的,那考试成绩在考后6-7个月左右开始领取。

初级会计证书如何申领

根据往年情况,初级会计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快有些慢,如有领取消息网校会及时公布。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注意事项

  1. 成绩查询时间公布后,考生进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点击页面左侧【成绩查询】,进入成绩查询汇总页面。

  2. 进入成绩查询汇总页面后,选择2020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

  3. 然后选择自己所报考的省市,输入相关证件号,点击查询即可。

  4. 成绩合格标准一般是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公布,也有部分地区在考后半年左右才公布。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初级会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是一年,我们都需要在一年中报考两个科目,一年内同时通过两个科目,那么也就是需要一年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1. 一年内通过

初级会计考试的科目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都达到60分以上即可视为成绩合格。

  1.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久?初级会计证书的有效期是1年,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考试的科目

初级会计考试的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标准均为试卷中规定的分数线。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初级会计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成绩有效期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

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1.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决定本地区本地区考试的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办法。

  2. (二)会计证取消后,初级会计考试或将改为一年多考,将变革,会计证即将取消,应如何调整?

答:按照财政部规定,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相关事项将继续实行新的报名政策,考生朋友们要随时关注政策变化,考试科目也会根据新的情况进行调整。

请同学们明确自己的报考地点,提前做好准备。

  1. 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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