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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延期南京

2023-05-20 09:41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考试延期南京,目前南京市已经发布公告,为切实保障考试延期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应对采取延期申请、退费的方式。

南京考生可申请退费,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南京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成绩查询的通知》,江苏省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24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成绩查询。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成绩合格人员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会〔2021〕1号)精神,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如下: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当在2021年9月3日至5月6日期间,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2中级会计考试需要带什么证件

参加考试前,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及身份校验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

考试开始前,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登录考试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准考证号、证件号。

如果考生已经成功报名,但照片不符合要求,请问怎么办?

考生可以在报名期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1. 报考人员应在所在省(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及交费时间内,按照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名信息,确认报名成功。

实行考试前报名资格审核的省(区、市)的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实行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的省(区、市)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

  1. 已经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四)交费

  1. 考试费标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科60元。

  2. 支付方式: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费用需要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3. 支付时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都是固定的,在1月24日14:00至5月15日18:00期间。

二、关于2020年中级会计报名缴费时间

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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