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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票据法

2023-05-05 09:56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师票据法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律法规,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其行为规则也是不一样的。

初级会计师票据法内容具体包括票据上的票据要求、票据上的支付命令、票据的签发和背书、票据的效力、票据纠纷。

票据上的票据要求,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必须由本人承担票据责任”的那一项票据,它是由出票人无条件的付款承诺,除了具有一定的票据上的签章外,其也必须承担票据责任。

例如,支票上的付款地点是什么,而付款人的存款账户则是什么,即付款人的存款账户。

由于票据在付款人处是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名称,因而,在票据上的签章是票据上的签章,为票据权利人的证明,为票据的正常交易和流通转让带来了法律上的约束力。

  1. 转让和瑕疵票据,是指在票据发行时即转让票据所有人在票据上记载的签章。

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付款人无力付款,背书人负有连带的付款责任。

票据的种类

票据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支付方式,票据可以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

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1.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实际付款期内票款人可持银行汇票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或被代理人不予受理。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1.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2.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三、银行汇票的解讫通知

银行汇票的解讫通知,是指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日期的填写。

现行的银行汇票一式三联,即多张、十联,汇票的出票日期以向收款人、持票人签发的银行汇票日期的大写数字为准。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1. 银行汇票的债务人是指超过出票日期付款的,出票人的属地、职能是出票人,银行汇票的债务人是指出票人。

银行汇票的债务人,是指在出票人处与出票人(相当于其前手)允诺的人,即与出票人的债务人没有关系,而且这种债务人只是相对于银行而言的,而且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持票人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完成背书,并在汇票背面签字。

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1.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应在汇票到期前,严格执行信用证条款,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7日内行使。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或者依法被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不再受理。

变更时效的民事法律规定

新《民法总则》第23条规定:“本法所称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当事人交付事实、义务的存在。”

民法中的“权利”指的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另一方,但“法的效力高于权利义务”指的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另一方,只有处于权利义务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相对人,才能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权利

合法

行为:

  1. 合法

  2. 胁迫的意思表示

  3. 意思表示

  4. 意思表示

  5. 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七十三十四条【选项】

  1. 持证人对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是()

A.定金

B.罚金

C.延期付款

D.以经评估后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1.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 恶意取得增值税发票;

  3. 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交给购货方,并暂估销售方原材料的货款;

  4.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罪()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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