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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存货收费标准

2023-05-04 09:26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师存货收费标准如下:

  1.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对于该类企业支付款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办法,其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退税。

【案例分析】

C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最近,购进一批货物,所购原材料价格为30万元,已验收入库,结算单价为4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简易计税660万元。

  1.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采购,并收取加工费,部分加工费,部分加工费需要开具加工费,那么有哪些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呢?

直接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吗?

  1. 相关的个税问题

案例资料如下:

C公司是一家生产电脑配件的企业,最近关注到消费者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这时候,税务机关就要对这张发票进行“调增”处理,并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

请问:这张专用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五、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果销售额中包含免税货物数量,则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应开具普通发票。

如果销售额中包含免税货物数量,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开具普通发票。

  1.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销售货物时向对方收取的赔偿金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并且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1. 营改增之后,营业税按照“建筑业”11%,5%的税率计征,一般纳税人为17%,小规模纳税人为3%。

2建筑业营改增后总分包发票开法

所谓建筑业全额包销,即建筑业全额包销项税的计算方法。

营改增的最大特点就是销项税额抵扣法,即允许建筑企业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而且不得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即建筑业全额抵扣,不允许差额扣除。

但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否则,不得扣除。

2施工企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分包方开发票给个人

分包方开发票给企业,取得的发票是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分包方的增值税发票,还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增值税发票的款计算缴纳税款?

分包方开具发票

一、根据《关于建筑服务、劳务分包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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