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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增值税政策变化

2023-04-14 11:01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增值税政策变化在一些业务上会有很大的变化,例如: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三、因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受票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勾选“负数”,在发票填开界面中,系统自动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也分两种情况:

一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中的“下同”表示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是否可以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 纳税人2018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农产品销售额(不含税)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并直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办理认证或申报抵扣。

  3.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当期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在取得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自2019年4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不动产,属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1. 5%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2贸易公司如何开票

贸易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4%。

贸易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

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

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

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和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贸易公司一般纳税人和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

进项税和销项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进项税和销项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都是17%。

税率是国家允许各行业间同城、异地各部门提供的购房、购车、开发票等发票的综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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