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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关于票据

2023-03-30 08:55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关于票据的具体内容包括:1、票据的功能:主要是保证支付功能、收取现款功能、实现资金流动和支付能力;2、票据的特征:是指能够承担票据债务、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适应流通与支付环境变化的权利义务。

其中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本票、支票等,银行本票包含汇票和本票。

  1. 票据结算功能:主要是充当结算手段的功能,是指票据当事人进行转账结算的工具,即转账结算,是一种银行货币资金结算方式。

票据作为各单位之间的货币结算工具之一,是一种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支付手段,结算的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付结算是一种支付行为,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工具,它是由支付工具的存在而产生的。

(3)除了银行本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等都是直接从银行账户转到个人账户。

(4)不允许挂失止付,若是现金支票丢失,则需要申请挂失,并需交给失票人的收款人。

(5)涂改挂失止付,若是票据丧失,则需要向银行交纳一定的罚单,以银行清单作为处理凭证。

(6)丧失的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注明支票号、票据号码,待银行受理挂失手续后,银行在挂失人账户上加盖“营业外支出”章,并向单位及个人收取罚款。

(7)支付地点我国目前尚未实行银行结算方式,其利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2月颁布的《银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1. 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

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银行承兑汇票折算为商业汇票后,与银行信用还有相当大的差额。

为此,企业在贴现时,一般都选择使用商业承兑汇票。

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汇票到期时可以凭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但对于受票企业来说,承兑汇票在经济上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我国实务中,通常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承兑汇票才有资格开展业务。

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允许企业保留持票人超过贴现凭证的期限,将超过贴现的持票人超过贴现日期的持票人超过贴现人提供的贴现凭证的期限向贴现人发放《票据贴现申请书》。

企业在贴现期内,收到客户货款,应向贴现申请人开具收据并凭“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上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和货币单位,到期日期、收款人名称及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贴现回执单日期和贴现率等。

应收票据到期时,应按照票面金额和规定的折算利率将净利得的差额,在贴现凭证上注明“贴现息”。

贴现单位的存款人

贴现利息计算公式: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x贴现率x贴现率

贴现期: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

贴现期:贴现到期日前1日。

贴现单位的存款人

贴现申请人

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贴现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再贴现银行将票据交给贴现银行。

(二)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的时效是指持票人按照票据法的规定,从票据到期日的次日起,至票据到期日的6日止,按照提前一日的期限提前支取的金额。

票据权利包括请求付款人向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法定日期和持票人自出票日起2日起2日内有效的追索权。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6日起;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日起2日内有效;汇票到期日在6日,在“按日付款的汇票日期”内提示付款人承兑的,应当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4)提示付款期一般为10天。

(5)受款人可在付款期内自行决定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关于承兑汇票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自由选择。

支票的付款期限实际上是自出票日起10日内给予最迟付款的规定。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限”,既包括支票的付款期限,也包括了定日付款的算式(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

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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