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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六要素问题

2023-03-30 08:55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六要素问题是:1、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2、会计要素如何应用;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的原则;4、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用于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其中,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

(二)收入

收入的确认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劳务收入的确认。

  1. 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主要是指对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

  1. 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主要是指对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

  1.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主要是指对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即对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进行确认。

  1. 收入的计量。

主要是指收入的认定。

  1. 收入计量。

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定和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的确认。

(三)账务处理

  1. 产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1)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已销产品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 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1. 销售退回

(1)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但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但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3)发出商品发生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 商业企业委托代销商品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委托代销的核算

  1. 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3.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代销商品款),按实际成本(或在途物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受托代销商品款)。

  4.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销商品的款项;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款项。

2委托代销的商品

(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代销商品时,按协议价(或不记录实际成本)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到受托方,因此,企业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应在“代销商品款”科目下增设“委托代销商品”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按商品销售价格与商品进价、实际销售价格孰低计量(商品进价),并按商品的公允价值与上述差价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贷方发生额与借方发生额的差额,作为期末结转时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收入。

3受托方代销商品在销售时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发出商品时,按视同销售处理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二)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实际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三)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账款,并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四)应收账款确认坏账时,按照应收账款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五)收回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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