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从业资格证初级和高级会计

2023-03-22 19:20 会计问答

从业资格证初级和高级会计证书有什么区别?

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是职称评定,高级是评定,在两个等级之间具有一个统一的比例关系。

初级的会计职称是助理会计师,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021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2. 2021年9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3. 2021年9月1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4. 2021年9月1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5. 2021年9月1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6. 20221年9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送评卷数据(光盘),同时抄送评卷数据(光盘)。

  7.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8. 20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1. 2022年3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2. 2022年3月10日前,召开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公布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3. 2022年5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4. 2022年5月1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 2022年5月1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2. 2022年5月10日前,召开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和阅卷工作指南。

  3. 2022年5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送评卷数据(光盘)。

三、其他事项

  1. 考生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 参加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凡是不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申请者,都可以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