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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初级会计职称

2023-03-20 09:24 会计问答

中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那你知道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吗?接下来小编就告诉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高等院校生源等基本条件,具备基本条件并完成相应学历教育工作的人员。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1号)文件,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科目60元,满分100元。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组织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级以下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对考试工作进行分析,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变更、调转登记等内容进行严格监督,督促检查,及时调整其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工作的符合其要求。

(二)报名组织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中央单位不得组织会计从业考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七条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应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资格管理号,并在规定的管理期限内完成上报、厅、下发、质押等考试工作。

第四章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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