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周村学会计网络课程

2023-01-11 13:28 会计问答

周村学会计网络课程

授课方式:

  1. 面授培训。

用人单位向学校或个人颁发经授权的培训证书。

面授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是著名的培训学校,只要参加了学习,每个人都受到相应的青睐。

  1. 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是网络课程,可通过邀请所属单位来组织实施,有的省市是统一组织培训,有的省市是分班管理,有的省市是直接报班,还有的省是二次培训。

  1. 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是以面授培训名义进行的,但不利于学生学习,面授培训机构可以通过邀请所属单位指导,为学生进行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的课程不受培训时间限制,可随时随地享受学习,面授培训的时间灵活,面授培训无异于“免学超学超学超学”。

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都要进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

2021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 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培训;

  2. 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 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 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

  5. 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三)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八)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