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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盘亏账务处理,发生火灾账务处理

2024-12-05 11:50 会计问答

文章目录:

自然原因盘亏原材料,进项税额,要不要转出呢

1、属于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存货盘亏,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但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会计处理为在扣除残料入库价值、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不需要,因自然灾害导致材料损失的可以抵扣 但是如果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需要转出 准则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原材料的盘亏如属于正常损失(合理范围的损失)则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是非正常损失(不合理损失)就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需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凡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存货盘亏,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5、自然灾害引起的盘亏损失进项税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是在发现盘亏时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借:待处理财产损益_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注意的时:只有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毁损,才应当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发生火灾,请问是否需要进项转出?

1、案件的火灾损失并不属于增值税的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无需作转出处理。

2、这其中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此自然灾害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3、因此火灾不属于条例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不需做进项税转出。

4、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是管理不善要进项税转出,要自然灾害是可以不转出进项税的。

5、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不作进项税转出。

6、火灾引起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损失的存货所对应的进项不需要转出。

一般纳税人因火灾损失原材料一批10000元,因管理不善盘亏20000元...

1、因为意外文害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 不需转出。

2、一般纳税人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的,后续发生盘亏的,除需按照会计制度处理外,还要分析盘亏的原因,并做增值税处理。

3、属于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存货盘亏,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但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会计处理为在扣除残料入库价值、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原材料盘亏的账务,如果盘亏的原材料是因非正常损失造成的那部分,其进项税额是要作转出处理,而不是因非正常损失即非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用转出。

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原因盘亏一批材料,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

原材料盘亏损失是由于经营损失或管理不善计入管理费用,是由于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盘亏属于非正常损失的:借:“营业外支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存货盘亏中与经营管理直接相关原因造成的一般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与经营管理无关的意外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存货盘盈盘亏可以根据盘存单调整存货账面结存数...

1、对的,因为当时你购进原材料时有抵扣进项税,那么现在盘亏了,当时所抵扣的进项税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核准数字,查明原因。根据清查情况,编制全部清查结果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亦称财产盈亏报告单),对各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据实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3、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库存商品等,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4、盘存单上如果有各方领导的签字的话,是可以作为入账的依据的,因为毕竟公司资产的情况,只能是以盘点和报表的形式出现。

5、存货的清查盘点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某企业因火灾原因盘亏一批材料16000元,该材料进项税额2080元,收到赔...

1、材料损失合计16000+2720,回收合计1500+200,计入营业外支出=16000+2720-1500-200=17020。

2、某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原因盘亏一批材料16 000元,该批材料的进项税为2 720元。收到各种赔款1 500元,残料入库200元。报经批准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金额为(14300)元。

3、某企业因火灾原因盘亏一批材料200000元,该批材料的进项税为34000元。收到各种赔款20000元,材料入库5000元。报经批准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金额为( )元。

4、某企业因炎灾盘亏一批材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分二步处理:第一步,调整原材料账,使账实相符,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审批。

5、某企业因火灾原因盘亏一批材料16000元,该批材料的进项税为2720元。收到各种赔款1500元,残料入库200元。报经批准后,应记入 “营业外支出”科目的金额为( )元。

6、经批准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谢谢各位!... 因火灾原因盘亏一批材料5000元,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850元。该批材料由过失人赔偿2000元,毁损材料残料价值200元。经批准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通过上述对火灾盘亏账务处理和发生火灾账务处理的解读,相信作为会计的您一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疑问,可在评论区留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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