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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培训难不难学会计

2023-07-18 10:29 会计问答

马鞍山培训难不难学会计1、我的专业是财务管理,有些同学学财务管理,学会计。

其实,大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会计是财会行业的一个入门证书,全称是工商业会计,与财务会计,并没有很深层的逻辑关系,所以很多学员都觉得会计里面的字单个都是大同小异,虽然跟财务会计有很大的联系,但是基本的计算,比如成本的归集和分配等,自己都不是太了解。

  1. 现在学会计的人多,不用担心找不到师傅。

实际情况,如果有丰富的经验,和人家分享的经验,能成手则能成进。

如果自己学习,那就趁早停下,行动起来。

  1. 尽早备考,避免因为其他事而耽误学习

很多同学认为中级考试时间还早,就开始学习。

其实不是这样,学习时间越早,那么就越早。

提前学习的好处就是,你越早就懂得越好,所以要尽早开始学习。

  1. 尽早完成第一轮学习

如果你要考中级会计,那么提前准备一些复习资料,比如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会计这三本书,一般可以先学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再学财务管理,《经济法》和《财务管理》,最后是《中级会计实务》。

先学《财务管理》,再学《经济法》,最后是《经济法》。

这样可以积攒一个月的时间,把经济法的知识点掌握。

可能的话,会考不过,但是大多都在预料之中。

2会计要考哪些科目

会计需要考的最基本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这是上岗证书,是做会计和考会计职称的基本前提,所以是一定要考到的。

接下来一些证书就是看你的能力了,一些职称证书考个也比较实用的,特别是对于工作,很有帮助,而注会等虽然考上后也不错,但是比较难取得,还是先考个会计证和会计职称比较实在。

不过目前会计证取消已经是必然趋势,如果确定被取消,那么就可以考会计职称方面的证书。

以下是所有跟会计相关的证书考试,可以参考一下。

(1)国内会计证。

目前国内的会计证考试分为三个级别。

第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第二是会计职称证书考试;第三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考试。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也就是所说的《会计证》,根据国家的规定,在我国所有要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必须持有该证书。

考试科目包括: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考人员要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自主报名参加考试的方式。

每人每科考务费80元。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考试)。

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获取助理会计师证)和中级资格考试(获取中级会计师证)。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可申请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才可以取得助理会计师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才可取得证书。

报考中级会计资格时,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一门或一门以上,在第二年报考第一年未报考的或虽已报考但未合格的考试科目,这样风险会相对小一些。

另外,目前,我国对已取得中级职称的会计人员,采用评审制来认证其高级会计师职称。

  1. 注册会计师考试(CPA)。

凡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已取得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都有资格报考。

随着近年来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要求和职业判断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国际化发展的人才需求不断提升,财政部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制度进行改革,并从2009年起实行新的考试制度,原考试制度2009年实行最后一年。

这次改革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由一个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二是调整和补充考试内容,充实和完善相应的考试制度。

三是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考试内容,促进我国会计专业技术发展。

自2014年起,正式实施《企业会计准则》。

为配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全面实施,财政部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全面推进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应用领域,在坚持“规范化、国际化”的理念,转变为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知章法律人、除税务部门外,在《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针对企业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制度、会计法律法规等内容都有了明确规定。

而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一起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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