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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学会计第二十三节

2023-07-18 09:38 会计问答

零基础学会计第二十三节

零基础学会计1、在编制试算平衡表时,不应当以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一列示。

而是应当以会计报表为由与其他会计要素师编制,整个会计报表体系是一个完整的主体,其基本结构由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部分组成。

  1. 对于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一般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格式。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的数字,可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相应栏的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一)根据明细账户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一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需要根据有关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 “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 “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账户和“应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 “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账户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4. “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账户和“应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5. “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账户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6. “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各相应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相应各项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二)根据总账账户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一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需要根据有关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1. “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 “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账户和“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为未弥补亏损,则在本项目内以“一”号填列,年末结账后,“本年利润”账户已无余额,“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账户和“未分配利润”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3. “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账户和“预提费用”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待摊费用”账户中有关的预付费用、实现的预提费用(如预提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和其他应交款,按“待摊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待摊费用”账户中有关的预付费用、实现的预提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

  4.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而长期借款是企业为了自身发展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借款的借款。

  1. “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如为亏损,以“-”号表示。

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填列。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 “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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