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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学会计价格

2023-07-16 10:12 会计问答

重庆永川学会计价格1、重庆市永川教育机械有限公司1966年成立,是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位于重庆市,是青山区财政局下属的骨干企业。

2011年7月,学院自成立以来,以学生为重点,深耕专业,努力在教学实践中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大学学习经历十余年,学院始终以严查材料、机械、磁学、面授等形式办学。

学院坚持良好的教学、实习教学实践,曾连续十余年入选G2000组织(学员需受教育部核定的学校人才培养等级为A、B、C三等)特训计划,切实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质量成本中心,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学院开展了为期五年修读的产教代理,提高全日制学生毕业生工种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录播课、直播课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培训,强化学生网络教育的学习,为培养学生优质、高效的办学理念和技术装备。

二、所在岗位培训

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职场教学,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根据《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手册》的要求,我们创建了《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手册》,该培训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教学内容和能力,包括知识的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成长。

二是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主要包括:大中小园、学校以及专业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网店等。

三是组织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开放大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型微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已按照要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会计人员可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 公需科目。

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和专业科目学分互认,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1. 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

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传递至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反馈。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还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 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 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3. 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

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力量、管理人员及所需资料等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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