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送学会计专业的女生礼物

2023-07-15 10:23 会计问答

送学会计专业的女生礼物1、参加会计专业且就读读研学《会计基础》(大学常用的教材)和《会计学》(大学常用的教材),这几门课程,只有一个课程,但也有一个辅导书,即《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018年4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一个重要调整对象,变更后,会计法将成为会计规范体系的核心,正式遵循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八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九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十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六条交接是指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一种重要措施。

办好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双方经办人监交,监交人必须按照会计交接规范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移交是指会计人员为了解决会计工作中的问题和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而进行的一项具体的会计工作。

2会计移交手续会计移交要做些什么

  1. 定保管期限要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

  2. 定保管期限要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

  3. 订立交接手续要符合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4. 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交接手续。

  5.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上注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交接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二)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四)会计档案的立卷1份,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保管期限为10年,期满后报移交局财务处。

  1. 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7年。

  2.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样卷)。

  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0、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样卷)

3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一、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委托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机构编制机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档案管理机构研究制定鉴定意见并提出鉴定意见,报送有关部门鉴定意见,经相关部门查验核实后,确定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保管期限顺延销毁。

(一)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是指《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由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