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翔安区初级会计精英班

2023-07-11 10:04 会计问答

翔安区初级会计精英班1、报名条件如下: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对于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对于其他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对于其他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021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会计实务、财务管理、会计实务等高级资格考试评卷会议,10月11日前会举行评卷会议,,机考正式开始进行。

  2. 2020年3月底,各地陆续发布公告,《北京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评卷与合格证书》,机考正式开考。

  3. 2021年9月1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4.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1. 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2.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 2022年9月1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

  2. 2022年9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3. 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公布后,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停考。

三、关于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送评卷数据统计汇总表、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数据统计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报汇总表、与往年承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有关资料、业务学习、学历教育办学等情况,并将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