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网上自学会计做账流程步骤

2023-07-11 09:54 会计问答

网上自学会计做账流程步骤如下所示:

  1. 根据所涉及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 根据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

  3.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账。

  4. 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5. 结账、对帐。

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 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2. 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系统维护/用户管理/用户管理”菜单,“系统维护/用户管理”

第二步: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用户页面

第三步:输入用户密码和修改后的安全设置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管理页面

第四步:点击左侧的“新增”按钮,进入新增用户页面

第五步:在用户登录页面中,选择“用户管理”子模块

第六步:在用户身份中,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用户页面

2会计必须掌握哪些知识

会计上岗证,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二、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三、考试政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四、考试政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五、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1. 工作年限证明如何计算?

中级会计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要求是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各地报名简章中规定的年限要求不同,要求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