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会计问答 >
- 1. 疫情期间如何学会会计分录如下:
- 2. 贷:银行存款
- 3.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 4. 贷:库存商品
- 5. 借:银行存款
- 6.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7.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8.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 9.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 10. 贷:本年利润
- 11. 借:本年利润
- 12.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 13. 付款期限
- 1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15.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 16. (2)进口货物
- 17.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 18.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 19. 3会计核算有哪些特殊规定
- 20. 增值税的纳税人
疫情期间如何学会会计分录如下:
- 企业购买防护用品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疫情期间,企业对外捐赠产品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企业收到政府疫情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 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本年利润
- 结转补贴收入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
-
企业合并损益;
-
盘盈利得;
-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政府补助;
-
教育费附加;
-
捐赠支出;
-
罚款收入;
-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付款期限
-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承兑的商业汇票到期日。
-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
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
商业汇票承兑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9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在票据上应注意什么?
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付款单位)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结算凭证寄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人存查。
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单位承兑。
付款单位承兑时,无须填写承兑协议,也不通过银行办理,因而也就无须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只需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第二联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后,交给收款单位。
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先交付款单位承兑,再交收款单位专类保管。
(2)委托银行收款。
作为收款单位,计算从本单位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邮程,在汇票到期前,提前委托银行收款。
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委托收款凭证”,在其中“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内注明“商业承兑汇票”字样及汇票号码,在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背面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审查后办理有关收款手续,并将盖章后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给收款单位保存。
(3)到期兑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按规定按规定扣收逾期贷款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付款单位,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收款单位保存。
(4)退款。
付款单位收到银行签发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委托收款”;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后,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付款单位,借记“应收帐款”,贷记“银行存款”。
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这些暂付款的退回,应通过“委托收款”科目核算。
对于银行退回多余款的收账,可将“委托收款”科目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如“委托收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应以负数填列。
(二)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总账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减去“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三)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四)备查登记簿记录。
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 纳税申报
国税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是当期发生应税收入、应税所得和其他征税的收入的总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3会计核算有哪些特殊规定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 上一篇:疫情期间北京初级会计
- 下一篇:疫情期间如何学会会计制度
- 07-11美国学会计专业研究生
- 07-12考初级会计证做什么
- 07-09资产收购费用的会计分录
- 07-09航信的发票进项税转出怎么申报
- 12-2935岁还建议学会计吗
- 05-19初级会计考生信息表
- 05-09初级会计报考祁东县
- 06-26小白学会计多久能学会
- 07-10程序员要不要学会计知识
- 06-17女生学会计好嘛怎么回答
- 07-09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处理
- 07-09商贸企业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 07-09构筑物需要交配套费吗
- 07-09滚动开发项目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07-09企业产生的废次品可否抵扣进项税
- 07-09如果不涉及损益类科目如何调账
- 07-09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
- 07-09学校的房屋免租金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09城镇土地使用时的容积率如何计算
- 07-09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费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