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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初级会计考试报考条件
- 2.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 3. 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 4. 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 5. (一)北京地区
- 6.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 7.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 8. (三)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 9.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甘肃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在哪取得,甘肃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应站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初级会计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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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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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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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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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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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办事指南”(http://jxjy.czt.zj.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进入“继续教育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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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所属地区,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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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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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所在城市,进行跨省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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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缴费,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中的要求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
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1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查看并学习。
(二)专业科目。
应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1年)》(见附件1)执行。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四)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科技、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各种学分,除了供选择的继续教育形式外,包括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也不相同。
除了供选择的继续教育形式外,各地区对于继续教育的形式也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地区为例,具体如下:
(一)北京地区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分应折算为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的折算至少保留在当年,且不结转至多能调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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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科目以及会计人员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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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60学分。
-
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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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60学分。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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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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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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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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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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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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