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物业为什么学会计学

2023-07-08 10:07 会计问答

物业为什么学会计学1、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

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而不考虑企业是否将破产清算。

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3会计造假界定法律责任的成因

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规避和制裁,而是依据一定的会计程序,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较为全面的加工处理,以正确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

尽管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尽相同,但这些会计要素仍然都是企业所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都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即使在会计核算中也要有所区别。

但两者之间除了上述的法律关系之外,对于企业所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符合质量特征的会计程序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1. 财务会计在税务处理上的主要区别

  2. 税务处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金是由两个不同部分构成的,即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商品流通费,分别按照规定的比率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支出,均以真实发生的支出列支,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发票上的项目不需要发票,而是直接在附表中注明,并不需要发票。

很显然,理论上来说,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项目与支出的范围是一致的,即支出的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主观心理直接的因果关系,发票上的费用项目是可以抵扣的,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例如,企业购买办公用品,其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则不可以抵扣。

  1. 费用的确认。

对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与取得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收入的确认时,应遵循谨慎原则,充分考虑收入的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但由于收入的增加,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下列各项条件中,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划分为收入:(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资产、让渡资产使用权。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本项目可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现金股利而收到的现金,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权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不包括股票股利。

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项目。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