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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学会计

2023-07-06 10:21 会计问答

浦北学会计1、初级会计专业在2012年开始改革,到了现在的民企,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传统会计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财务会计管理的需要,会计行业的发展需求还是很大的,会计行业只会从核算型的向预算型、管理型、决策性转变。

  1. 虽然2017年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业人数达3万人,但是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远远不够的。

会计行业在一开始只是人才的“准入证”,相比较于其他行业来说,会计行业的从业人数稀少。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2会计证怎么迁回

第一步:调出

请先到当地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办理调出手续。

第二步:由财政局审核,换入的审核资料齐全,审核通过后,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第三步:所属地区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第四步:由财政局审核

第五条: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情况,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第六条:会计人员调入后,应持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

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

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问:1.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应提供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件和调入方财政部门的调转登记表,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2.调入方财政部门于受理之日起90日内,完成调转手续。

问:应当如何办理调入手续?

答:(一)申请调入,受理后1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调入。

持证人员应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的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的调转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调转平台确认接收。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平台确认接收后,应及时将其电子信息及时导入会计从业资格数据库。

(二)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尚未使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形成电子证书。

(三)持证人员应于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后,应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材料。

(一)参加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考试前两周内到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二)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申请调入我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何报名

  1. 登录“全国会计从业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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