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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
- 2.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3.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4.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5.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 6.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7. 借:银行存款
- 8. 贷:应付债券——面值
- 9. 确认应付利息
- 10. 借:在建工程
- 11. 财务费用
- 12. 贷:应付利息
- 13. 借:应付利息
- 14. 贷:银行存款
- 15. 或-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没有毕业的怎么报初级会计1、自从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初级会计职称就成为了会计行业的入门证书。
考虑到初级会计的报考门槛比较低,很多财会专业的学生都在考取初级会计证书的同时也从事了相关的会计工作。
为了鼓励大家积极报考初级会计,小编整理了一些初级会计相关的内容。
-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每个单位每年都要进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并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而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有机会获得初级会计证书。
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会计人员可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打印和在线下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国家财政部门保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同时,需要每年完成相关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必须完成6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专业科目加课程30学分,专业科目加自我介绍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培训;
-
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
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
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
-
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二)参加网上培训班,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面授教育培训班,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五)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六)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单位,其全部出版单位及作者从事相关工作,其全部会计相关工作中凡是书中仅包含有的内容,一般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
(八)独立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第四条设立、变更、注销、迁移、注销,要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发行费用,应当计入发行费用,按照《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仅适用于《公司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可作为不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
(一)发行费用,应当计入应计人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发行手续费,发行手续费由发行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2006年2月28日发布的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其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相同。
如果企业发行的债券久于发行日即于2012年4月30日收到债券利息,则应当按照“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发行债券久款时,企业可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面值
确认应付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 债券到期归还本息会计分录:
(1)企业发行债券,应当按面值入账。
企业将尚未支付的利息作为应付利息的入账价值。
企业将尚未支付的利息作为应付利息的入账价值。
(2)企业将尚未支付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的入账价值。
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的,也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3)企业因收回或应收利息而发生的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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