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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初级会计可以复核吗

2023-07-04 09:55 会计问答

江苏初级会计可以复核吗,在报名初级会计考试时是否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进行报名,初级会计报名条件中要求考生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是: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每个报考人员的个人行为,从其报名条件来看,学历最低要求为大专学历。

高级资格考生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等基本条件,符合相应的条件,可按照以下标准要求进行报名:

(一)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参加网络培训;

  2. 面授培训;

  3. 网络培训;

  4. 面授培训。

四、报名缴费

  1. 报名参加网络培训,需在中国境内企业单位网上报名,其他单位或个人登录网站报名。

  2.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查成绩、调转登记等事项。

  3. 资格审核

  4. 首次报考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1.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2.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6月15—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zj.cq.gov.cn)完成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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