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无锡滨湖初级会计补贴

2023-07-02 09:34 会计问答

无锡滨湖初级会计补贴1、由学校提供的资金补贴属于权益性补贴,由学校发放的资金视为“其他”资产,因为会计上确认了“其他”资产。

对于归属于被补偿或未决经济利益,但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通常应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即: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递延收益”属于负债类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需要在以后期间合理运用。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八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问题: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论企业接受何种方式的无偿转让,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支付的费用属于允许抵扣的资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1. 如果企业员工发生的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另外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2. 支付给职工的生产安全费用,单位可以报销。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我们来举个例子:

假设李某2021年5月参加了工会,共交纳了3000元的社保费。

问:我公司在北京聘请一个残疾人员工,公司每年都要为该员工缴纳社保,请问是否可以在计提工资时全额扣除?

答:可以。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本单位的职工,任何形式劳动者均不得享受社保待遇。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应当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的所属日期为纳税人实际缴费的时间。

而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请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结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书”。

举例说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滞纳。

二、工伤保险费的征缴

工伤保险费申报

重点审查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

对不符合规定的减免,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一)定额标准

工伤保险费按费率征收,原则上由缴费人自负。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填写《工伤保险费申报表》,提交个人保险缴费情况书面报告,并由缴费人签字盖章后,交由申报人,申报人在《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上签字盖章,申报人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

(三)工本费

工本费是社会保险费的2%,是职工个人的生活保障。

  1. 城建税

城建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2.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3. 印花税

贴花完税后,就需要交印花税了,因为这种“贴花”的税额不易集中,税额较小,是可以直接在账本上反映的。

会计学堂整理的这两项内容就到这里了。

  1. 贴花

常见的贴花包括:小企业按规定应纳的印花税金额由“管理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伤”两部分组成,而小企业因财产清查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可以按规定进行核算。

但如果是企业财产清查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则应该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1. 所得税

通过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来调整,调整增加应交所得税。

  1. 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亏损弥补的会计报表。

  1.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实际的发生为标准。

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

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