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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初级会计师流程

2023-06-30 10:04 会计问答

报名初级会计师流程如下:

  1.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 根据“首次报考人员”还是“非首次报考人员”选择注册或登录;

  3. 登录后,查看报考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

  4. 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5. 生成报名注册号,进行网上缴费。

初级会计师报考条件

初级会计师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中级会计师报考要求: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1. 手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当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cicpa.org.cn/)上进行注册,并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采用纸质版的报考条件。

  1. 电脑报名

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和考试照片的上传。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逐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的报名网站办理报名手续。

  1. 网上报名的操作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8月15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网报系统”)进行认证。

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16日—8月17日(每天: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1.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2.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

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1.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2.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四)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五)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1. 报名费标准为: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6元。

两科均在60元左右网上缴费。

依据报名简章,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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