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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必背知识点汇总

2023-06-21 09:39 会计问答

学会计必背知识点汇总

以下就是关于学会计必背知识点汇总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什么情况下用红字记账?

在什么情况下用红色墨水记账?

  1.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在这几种情况下使用红色墨水记账是会计工作中的惯例。

财政部会计司编辑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第一辑)》,在解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方法时,对使用红色墨水登记的情况作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说明:在“进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在“已交税金”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

  1.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根据规定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收到退回的增值税时,应按照退回货物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应在“代销商品款”科目下增设“代销商品款”明细科目,核算代销商品款。

因商品质量原因委托代销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销售商品代销的会计分录

(1)委托代销商品支付的手续费、佣金。

(2)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代销商品的,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代销商品的证明单,并据此确定受托方的销售收入。

对于受托方提供代销商品的收入,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受托方只代垫代销手续费,按代销手续费的差额确定应缴的增值税。

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 根据收到的发票账单,编制应收账款日报表

借:应收账款——某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应收账款的性质

  1.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4.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于当月一日起10日时始;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当自时点起到清算的当日起90日,即补缴税款之日止。

2会计记账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1. 丢失发票联的处理。

使用发票联复印件,由销货方留存备查,发票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是退税处理的重要依据。

  1. 丢失发票联的处理。

如果发票为销售方的个人名称,如果是单位名称,则需要携带该单位的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如果发票是自用物品,则需要购买方去税务机关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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