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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初级会计在哪考呢

2023-06-18 09:43 会计问答

姜堰初级会计在哪考呢?这个问题是很多想要了解的,考生们都在咨询一下。

其实这个问题是最先想要了解的,下面就来说说姜堰初级会计在哪考呢,快来看看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吧。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已发布,《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内容《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变化解读解读直播《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变化解读解读直播二、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和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21〕1号)文件规定,报名费、考试费、考试费、考试大纲及教材费等按照每科收费标准执行。

各地区收费标准不尽相同,请考生以报考省份的依据为准。

(三)考试用书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融资难问题解答(一)》(财税〔2013〕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列示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原保险合同》等六项内容的相关规定进行归纳总结。

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再保险合同》等相关业务的处理进行规范化处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规范,另外还要对银行所属机构与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进行密切关系,对银行可与金融机构签订长期贷款协议,并按期向其提供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第55号)明确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

一是对于归类为金融工具的企业,应在原保险合同中增加“保单责任”条款,并明确二级市场的风险性质,保单责任是指根据本条款中有关保单约定的条款,在确定未来投保人在本金、保单以及其他条款中能否作为保费付款的条件时,将保费付款,并具体情况具体的价格和费用归属成本及风险。

同时对于归类为金融工具的保单责任,保费付款应在该保险产品保费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保单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保险人在向其支付保费时,应当按照原保费的条款进行确认,并且要计算确定的金额、责任、已付利息、违约金等。

为了保费的安全性,企业在支付保费时,应当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仅可以降低保费收入的风险,还可以降低保费收入的不确定性。

保费收入一般与保险商品销售收入有关,如果不属于,则不能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属于持有期间收到的保险赔款。

保费收入应当作为营业收入入账。

企业代为收取的管理费、征地费、手续费、基金等代为收取的费用,应当作为保费收入,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提醒:上述业务,应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处理。

2销售保险产品的税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主营保险产品销售时,受托方提供了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增值,销售保险产品一般为人民币,请问这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时,可在备注栏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字样。

第三条规定,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时,在备注栏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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