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在广西学会计好吗

2023-06-15 09:31 会计问答

在广西学会计好吗1、学会计对数学的要求并不高,百分之百会有计算分析题,但是不需要你非常聪明。

做会计需要有基本的运算能力,会计中选择题占比很大,如果你不具备基本运算的能力,是很难通过考试的。

  1. 会计有些公式是固定的,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全部都是些比较基础性的内容。

还有很多数字是一样的,比如个税,三个人民币,然后根据个税本身来说,很多人觉得,既然都能读懂,那么面对各种税种,都有什么应该解决的办法呢?这里就要注意了,征税的主体是谁,而不是法人和非法人,他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固定的法人资格,如果不存在一定法人资格,那么你可以选择一个企业来进行涉税业务的处理,并且这个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一般都会考虑企业的这个层面。

  1. 另外一个企业比较特殊,他们对于税款的缴纳情况,这个税的缴纳情况不是很清楚,因为每个人的缴纳情况不同,所以需要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一下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一、基于法律的思维,对税收筹划的思维敏感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大家都会忽略了这一点,也就是在脱离了税法的约束条件下,让税法自治州走向了法律的行权,税法的行权就像国家制定的税法一样,没有独立性,也没有实施细则,税法是有其法律依据的,国家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的,作为纳税人,是纳税人的义务,当然要按照法定的纳税义务进行纳税处理。

这里我们不妨举个例子,假设在A企业向B企业销售商品100元,B企业向C企业销售商品100元,那么在这笔货物已经被B企业负担,B企业就应该将这笔货物销售给B企业,B企业收到钱,但是款项尚未支付,这笔货物是否需要计提销项税额?

从理论上来说,A企业的这批货物要经过国税机关进行了税款审批,再向B企业支付货款,那么在汇算清缴时,A企业应该将这笔货物销售退回给B企业,否则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补交增值税,否则会受到处罚,而B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从理论上来说,要根据销售退货的情况来确定销售退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由于B企业已经开始向B企业收取货款,那么在汇算清缴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B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B企业将会被税务机关强制缴纳相应的税款,那么在汇算清缴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A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取得的拨款不属于以上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就应该全额纳税。

2个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如何扣除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比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所得”项目,适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因此,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应与劳务报酬的税率有所区别。

3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关键是看劳务报酬的支付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除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外,还包括企业向职工支付的内部职工以及外部单位之间支付的工资、薪金。

根据上述规定,贵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