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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初级会计资格证考点

2023-05-31 10:08 会计问答

咸阳初级会计资格证考点,考生具体地址:

  1. 陕西咸阳初级会计考点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陕西省财政局二楼。

  1. 陕西咸阳初级会计考点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渭南路169号陕西会计考点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区二环东路7366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中,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此还设有考点,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以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

)

陕西咸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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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渭南区渭南大道69号陕西省财政局(原定11号)

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

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

2022年8月1日至9月7日,是2020年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8月7日。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7日,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2年8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9月3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1.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三、报名程序

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四、收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现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五、辅导期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及附列资料)。

六、纳税人因《老办法》等规定申请变更、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申报期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办法

为促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第三条、第四条等规定,现将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政策依据

(一)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虽然没有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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