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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最后6套题讲解

2023-05-15 09:01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最后6套题讲解由于今年经济法基础内容多,知识点的覆盖面广,集中在中级经济法和财务管理上,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没复习好而出现答不完试卷的情况。

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下,初级会计最后6套题讲解给大家。

《经济法基础》的教材内容以考试大纲为依据,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包括第二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九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相关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目的。

二、范围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

(四)、应纳税所得额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五)、税率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纳税义务,不得指定无形资产或者其他资产的范围。

(六)、税法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各种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小型微利企业。

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医疗机构减免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七)、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相关法律

  1.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九)其他收入。”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参考答案: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征税收入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滞纳金

2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的内容

(一)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1.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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