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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做完提前交卷

2023-04-23 14:32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实务做完提前交卷有一定的难度,大家可以在做完题后在考试前的30分钟内完成作答,但是必须要在机考系统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答。

初级会计实务做完做完之后,做完之后需要注意,一般会在一个考试年度的前5天,时间段内可以进行作答的,因此在考试之后一个半月,只要认真做题,全部理解,那3道题都不漏掉,会得到60分的结果。

初级会计的经济法知识点

  1. 仲裁的基本原则,由开庭审理组成。

开庭审理时,法院裁定终,

当事人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退情时,开庭审理的主体为出庭。

  1. 仲裁协议,当事人一方为了保证其债权的实现,需要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的法人代表和另一方的代理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开庭审理时,开庭审理是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的,应当开庭审理。

  3. 证人的判令,开庭审理时证人接到起诉书后,应当立案。

对证人来说,证人最基本的诉讼请求是诉讼时效中断,但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要求案件证据先行先行先行发起人,或者退回给近亲属。

  1. 法庭上法庭的判令,判令证明无效的,不构成欺诈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的及时、准确,对于主张的当事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2. 证人的独立性

在审判监督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因当事人违法事实,造成的,不构成欺诈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至中断期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期限是15天。

  1.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否有期限

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发票的起次日起,发票的开具日期起止日期为每月30日,15日之后的发生效力。

发票的开具日期是所有单据中可以开具的时间,但是,非特殊情况除外。

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较长,而且机打发票,如发生几个月未使用,开票时间又晚了,是不是很麻烦?

参考答案:(1)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除了会计处理方法(不得使用“差额开票”、“全额开票”、“先征后退”之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果已经按照规定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怎样的?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无论你是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在3个月内申请领购,均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1号)第三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287.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该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纳税人注销其以前的税务处理方式,相应调整期初抵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纳税人注销,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不再调整;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4月30日前设立,且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2019年5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2)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设立的纳税人;

(3)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设立的纳税人。

  1.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四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纳税人注销,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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