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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能否免个人所得税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365会计网就针对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能否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于减征照顾的范围。因此,残疾人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不能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残疾人在公司上班,工资所涉个人所得税可减免?
对于残疾人、孤老、烈属的个人所得,可按以下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可先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再按本条规定计算减征的数额。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个人,可由就职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有关减征个人所得税事宜。办理减税时,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革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孤老、残疾职工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就职单位申请的,就职单位应提供上述证件,及申请人的收入情况。
3.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个人,在受灾后应及时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到现场核查,并提供有关损失的资料,已办理保险的,应提供有关保险及赔偿清单。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能否免个人所得税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365会计网会计网,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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