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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初级会计师报名

2023-05-30 09:48 会计问答

南京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五月份,2022年江苏南京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南京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南京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入口

  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

  2. 首次报考考生以及需要注册“非首次报考人员”时,选择报考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确认填报信息。

  3. 首次报考考生和未绑定手机号的老考生都需要绑定手机号码。

  4. 报考人员未在指定时限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系统自动提示未绑定手机号的老考生;

  5. 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照片上传、现场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6. 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按属地原则打印信息表;

  8. 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9. 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报考人员使用旧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1.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报名截止时间未找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收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评〔2021〕11号)和《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评〔2021〕1号),现就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继续教育内容

因国家继续教育指南暂未出台,各级财政部门可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情况,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参照以下内容,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按需施教。

(一)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电子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

企业类:会计准则、准则解释、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等相关制度规范,纳税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

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准则制度解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成本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等制度规范,特殊行业及特殊业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以及预算、国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

其他:会计、财税、金融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管理会计;初、中、高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及黑龙江省地方财政、金融、税收、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培训费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每天折算为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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