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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资料分享知乎

2023-05-27 09:52 会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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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书费用:

  1. 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可抵扣进项税额。

  2.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可抵扣进项税额。

  3.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4. 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 一般纳税人收到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文件规定的应征增值税税率,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文件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同上)。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同上)。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同上)。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同上)。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同上)。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第四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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