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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证人社部申请补贴

2023-05-25 09:38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证人社部申请补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发放1000元稳妥就业补偿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考生参加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级别和标准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

各地区的补贴申请条件有所差异,具体请考生以当地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补贴申请一般需要考生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的工作单位。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流程

  1. 打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2. 在服务平台上申请官网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3. 输入个人信息即可申请,没有需要提供职工的证书;

  4. 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

各地区补贴申领流程略微有所不同,有些地区需要申请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有些地区要求准备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等材料。

领取补贴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时,本人领取补贴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申领表格。

  2. 审核通过后至审核点申请。

  3. 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领取补贴。

申领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1. 申领补贴申请表;

  2. 身份证件;

  3.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人身份证件;

  5. 《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信息表》。

各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补贴申领表格向失业保险基金申领。

申请材料

各市财政部门应准备申领失业保险信息表,部分地区受理审核工作,于7月15日受理审核。

各市财政部门负责对申领人上传失业保险金申领书、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保险金申领及失业保险金审核通知单等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

各市财政部门负责对申领人的材料认真审核并进行复核。

受理部门

失业保险基金按月领取。

申领地点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0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

申报受理部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携带《失业保险援申请表》、身份证件和《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1)、《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2)、《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3)、《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1)、《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1)、《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2)、《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3)、《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1)、《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4)、《广州市失业保险援申请表》(附件1)、《广州市常态和容许企业名单》(附件1)。

注:单位从社会换入职工,如果在出具与调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向社会公开招用《试用通知书》(附件1,以下简称《试用通知书》)的职工,其起薪保障和已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其起征期为12月份。

  1. 按国家规定享有社会保险免征的权属有关活动。

包括养老保险免征、医疗保险免征、失业保险免征、工伤保险保障、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 在县城、镇举办展览、教育培训班、办班,并获得批准后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2.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从事承包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3. 在县城、镇举办展览、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其他经营活动。

  4. 自建厂房地、村办宿舍、食堂宿舍、车库可以减免房产税吗

问:我公司将具有融资性质的地下室进行改造,改造后出租的房屋现属于“一网通办”项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选择适用上述减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减按1.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

  1. 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

我公司除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外还出租、出租其他住房。

请问,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的个人出租住房业务可以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减按1.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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