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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补贴领取时间限制

2023-05-24 13:34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补贴领取时间限制各地的具体领取时间都不一致,各地的领取时间也有所不同,具体的日期和领取地点,考生可以关注当地的相关部门的通知。

初级会计补贴领取一般在每年年底,具体时间以当地的财政局的信息为准。

初级会计补贴领取地点是什么?

部分地区会在这一年度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中明确提出,在当地的各大高校招生网进行。

也就是说,在这个“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有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入口,考生按照当地官方的要求进行报名,可是,在领取初级会计资格证书时,也会有各地的领证通知,大家也可以查看各地区的具体领取时间,建议考生在证书领取前留意当地的相关公告。

初级会计证书怎么领取补贴?

部分地区在进行会计资格证书的申领补贴时,会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申领证书的时间。

另外在证书领取前,部分地区会要求考生提供初级会计师证书申请表,部分地区还会提供证书代领登记表,所以,各位考生在证书领取时,一定要关注自己所在地区的要求,及时提交资料,不要错过哦!

初级会计职称补贴领取流程

一、申领初级会计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目前尚未领取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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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财政厅,会计人员可登陆“浙江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宁波会计之窗”微信公众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进入“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或注册登记、然后按照规定办理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信息变更登记、调转登记等工作。

  1. 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个模块。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分为学分100个,公需科目30个。

参加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需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待所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所有会计人员均需要完成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四、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 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2. 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 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 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

  5. 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三)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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