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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免考

2023-05-22 09:47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职称免考1、初级会计已经进入备考阶段,许多考生已经开始准备初级会计考试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现在距离初级会计考试仅剩一个多月的时间,初级会计考试试题越来越少了,这是为什么呢?

  1. 会计电算化已经是目前会计行业发展的趋势,如果会计人员在会计电算化工作中不熟悉会计软件的操作,很有可能会导致“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管理会计”“业务”的学习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尽快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制定考试制度非常有必要。

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改革,一些会计人员对于初级会计考试制度的学习要求就更加严格了。

继续教育形式可能会因此而改变,但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报考。

  1. 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高低的标准,会计职称越高,表明你会计业务水平越高。

我们国家现有会计职称: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职称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职称有会计师,高级职称有高级会计师。

2会计是职称吗

会计职称不是职位的名称,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据,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在如今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会计不再是一种职业道德规范,而是一种具有较强的自律性和专业性。

会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培养自己的业务,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补充、拓展和提高,并且在途径上不断培养、更新知识,与时俱进。

更新知识,不断更新,以适应财务行业和社会的发展。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资格考试知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

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

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扩展资料

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社会人员。

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1. 公需科目。

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和一门选修课程。

  1. 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

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信息学习情况报告,并及时向所属培训机构报告工作。

培训机构及时将培训情况上报到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会计处告知其继续教育情况,结果会更有指示。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形式为面授、网络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 公需科目。

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1. 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

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

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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