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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银行报名

2023-05-21 10:08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考试银行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各地区考试的报名时间均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地的考试官网为准。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银行报名的考试形式为网上报名,而报名初级会计考试的相关操作流程可以参考:

  1.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 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然后进入“考试报名”页面;

  3. 根据“首次报考人员”还是“非首次报考人员”选择注册或登录;

  4. 成功登录之后,考生必须进行正确的填写报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

  5. 选择报考省份,登录成功后“报名状态查询”按钮进入报名状态查询;

  6. 按要求选择报考所在省份,查询即可。

报名流程:

  1.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初级会计报名入口,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

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按钮,进行注册。

阅读网上报名协议。

如同意,点选完全同意,进行下一步。

  1. 选择报名省份,查看报名流程。

进入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后,需选择报考省份,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图。

之后,点击“确认”。

  1. 阅读并填写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

确认是自己所报省份后,点击“确定”。

  1. 进入报名流程图,仔细查看后,点击“我已阅”,进入下一步。

  2. 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3. 个人详细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 个人详细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5. 进入考试费用及设置登录密码页面,确定。

  6. 设置登录密码,密码提示:考生密码已经设置好,如下图所示:

10、打印出来的电子税务局打印的表格应该在哪张发票“发票”页面设置中进行重写,电子税务局打印的表格应该在“发票”页面。

11、打印的表格应该与纸质发票一起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注明“发票装订”字样,加盖发票专用章。

12、发票专用章:加盖圆形眼镜,用扫描仪识别发票专用章的纸张。

13、不得开具伪造的发票专用发票。

14、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5、不得开具票样。

16、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7、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1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9、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20、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提醒: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1. 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 附件2)。

《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不允许销货方自购买方丢失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填写扣除信息。

  1. 专用发票认证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专用发票应当由销货方提供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 纳税人将抵扣联交给购买方的,应在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2.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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