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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考完了

2023-05-21 09:48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考试考完了,如果还想从事会计工作的话,建议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中学历认定政策: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等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学历。)

)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1. 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使用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收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7〕20号)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冀财会〔2021〕10号)将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20号)印发,预计将惠及考生66号。

河北省财政厅文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 手机端报名

报考人员可用手机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网址:https://ggjzwfw.czj.gov.cn)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请先注意使用IE浏览器,并按要求进行设置。

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考生经现场确认后,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考试报名”一栏中的“报考人员必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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