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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怎么

2023-05-20 09:45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考试怎么复习?很多初级会计考试考生都很关心这个问题。

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初级会计考试怎么复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在教材上学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为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考生在备考初级会计考试时,可以借助官方教材进行学习。

通过教材学习可以使考生更了解、掌握知识点和考点。

还能了解、掌握考试出题的规律,比较客观的考生还能准确的判断试题的答题方法,为考试促使思路清晰。

二、对比2021年教材

教材的出版时间虽然较长,但是也不能忽略,为了备考初级会计考试,考生可以把教材的相关知识点、教材的章节顺序进行相结合。

比如说要想知道教材的具体知识点,可以在预习阶段先学习《初级会计实务》的基础知识,帮助后期的学习提高。

三、搭配辅导书

一本好的辅导书就是对教材的诠释和解读,是一个帮助考生消化吸收知识点的锦囊,是一个帮助考生挖掘考点的利器,是一个帮助考生融会贯通的桥梁。

轻松过关的每一章都将为考生讲解知识点和做题技巧,以下是选题的考点,供考生参考:

  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纳税人为了达到纳税人的的目的,就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6、公司班车运费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39号公告、交通运输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区分用途,按照租金收入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租赁住房补贴收入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自建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征收率征收房产税。

(三)将自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的除外。

因此,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属于用于上述应税车辆的“54号公告”规定的应税车辆,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经常性用品及废旧物资是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的有关规定,准予免税。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汽车、游艇、摩托车,因此,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可对外支付货款。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9号)第四条(一)至(五)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二条。

第三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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