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经济法目录

2023-05-18 09:44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经济法目录:经济法的核心内容

经济法的目录: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

主要是核心内容

《经济法基础》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础章节。

对于整个考试的大纲都要进行一定范围的对比,在学习本章时,可以对经济法律制度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重点掌握。

第二节会计法律制度。

与教材的顺序。

第一节总论,主要学习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会计核算的基础理论,法律基本概念,法律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并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提减税、免税。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学习内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1. 具体内容如下:

(1)税收法律制度。

包括税收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2)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人的简称。

(3)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缴纳的。

(4)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合伙人、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合伙人所得,对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个人生产、经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93、外国企业是否需要交税?答:需要。

94、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如何征税?

答:《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属于中国境内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按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境内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的,应依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申报表计算填报。

因此,该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费用,即使在汇算清缴时仍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也不能按照独立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扣除。

95、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从总机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减除费用、免税、减计收入,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能够取得与该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或者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不区分成本和费用、利润的构成,如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摊销、坏账损失、预提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等。

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取得的领用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2)企业外购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领用的包装物,应按其实际成本(不包括包装物的残值),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4)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其实际成本(即有关的包装物的销售价格),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1.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