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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报名地核验

2023-05-08 09:27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报名地核验在初级会计报名中,但由于各地区具体的要求不同,部分地区会需要进行考后审核,考生需自行登陆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具体领证方式,可参考2021年全国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报名简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

  1. 报考人员通过他人身份信息核验后,务必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资料,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错误,拒收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可自行登陆官方网站进行修改。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修改。

10、如果考生在报名时发现自己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可在考试前完成再次报名操作,以免影响考试。

11、学历认证要求(满足一下任何一条即可)

  1. 持有教育部认可的三年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2. 持有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3. 持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4.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证的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国家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认证的中级或高级会计师证书(中高级会计职称证书);ACCA的全面合格会员符合CMA学士学位的教育要求。

工作经验认证(获取CMA证书,需要工作经验认证)

您需具备2年连续的(非累计)在管理会计或者财务管理领域中的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可以是在申请之前完成,也可在注册考试之后的7年时间内完成。

工作经验验证是要看您是否担任过在工作中需要您利用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原理做出判断的岗位。

这样的岗位包括财务分析、预算准备、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财务管理、以及政府、财务或行业中的审计、管理咨询、公开会计审计以及与管理会计或者财务管理有关研究、教学或者咨询工作。

偶尔,在培训班学习了几个月,在个人简历上同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如果您已有工作经验,并且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可以继续学习,毕业之后找工作时就可以开启迪色了。

会计专业的就业方向

企业会计、基金经理助理、投资产品分析师、券商助理分析师、初级股票分析师、税务优化、资产配置等

会计专业的就业岗位

一、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加大,如今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不错的历练场所,而且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强度也比较大。

压力也是相对较多的一个职业。

此外,职业学校的社会实践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也比较高。

如果你想进四大,那么必须拥有CPA证书,这个是硬性条件。

但是如果你想进四大,那么就需要有CPA证书,这个是硬性条件。

二、商业银行

首先是做银行,然后是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并购、私募股权、投资等。

他们的工作偏好于金融企业,所以他们在金融企业里面特别是那些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职业。

但是,无论商业银行的人是不是都可以做出纳,而且做出纳的工作内容是有很多的特色。

三、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也是有很多特点的。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核算对象明确,而且制度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1. 核算原则的相对独立性,但它是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审计工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它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基本一致。

  1. 核算基础的一致性,通过将期末结账工作底稿中的有关项目数据恢复上报前的状态,这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底稿中反映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项目的明细资料也保持一致。

  2. 会计核算的原则性,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等。

  3. 政府会计要素的确认及会计计量的原则。

  4. 政府会计要素的设置原则。

  5.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原则。

  6. 政府会计要素的设置原则。

  7. 政府财务报告的构成。

10、政府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

11、政府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确认和计量单位的选择。

12、政府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确定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

13、政府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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