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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数字编号

2023-05-05 09:41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师数字编号一般根据考生填写的不同要求,按照一定的要求,一般为:

  1. 数字,如会计科目、借贷方向、科目名称等,每一个数字代表的含义是“¥-#”。

  2. 编号按照顺序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企业编的号码,通常以会计凭证上注明的日期,分为编号册、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编列目录;第二类是企业在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顺序连续编号的会计账簿,如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第三类是企业业务的明细内容,即涉及到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利润、销售收入和利润分配等的账簿,这类账簿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业务量不多、但能够提供一定会计资料的单位。

如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按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确定账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

(4)根据会计人员的需要,定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编写各种会计报表,编写各种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进行缴纳税款,即完成纳税申报。

具体办法如下:

一、总体原则

  1. 总体原则

各类经济合同、各类凭证、各类账簿、日记账、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管理

  1. 各类凭证、账簿、报表、表册、数据均应装订成册,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

  2. 年终整理会计档案

年终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由会计人员保管,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装订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的整理立卷等。

(2)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账簿每册装订成册,都要加具封面,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应保管期限为5年,除外。

会计账簿销毁程序和销毁程序

(1)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机构命题,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会计档案的保管,采取内部管理的方式,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真实、完整。

(2)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将会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清册、销毁日期、档案编号、保管期限、审批机关、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日期等内容。

(3)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4)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注明。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注明。

(5)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

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为“8”。

第十一条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存留于会计档案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规定外,应当由会计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共同保管;未按规定保管期限整理完毕的会计档案,不得再销毁。

第十四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并在监交人的监督下,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销毁。

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有关问题,应当及时办理书面或者报送相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条财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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