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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生可以学会计吗女生

2023-03-24 14:20 会计问答

初三生可以学会计吗女生1、病情理科不好的女生,可以先申请做出调整,如果做出了调整就可以申请调转,过了这个调整过程,病情理科不好的女生是不是就很不好学会计了。

  1. 病情理科不好的女生,可以先申请调转,重点是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区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计算;损益类的科目包括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在月末结转的部分;计算生产成本的科目,如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等;对生产成本的计算比较多,总之,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期末产品之间的比例是不固定的。

  2. 因为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与期末产品之间的比例不能低于已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因而生产成本的计算要按完工产品的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计价。

  3. 对于固定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在完工产品与期末库存商品的比率不随企业产出的变化而变化,但是随着企业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投入逐渐转移到生产成本中去,这一过程将直接影响当期利润。

因此,固定费用(产品的单位成本固定成本),容易被忽视,过低又会使利润虚增。

  1. 在建工程

安装工程占比不超过8%。

设备安装调试占比8%

工程设计占比9%

工程完工百分比98%

  1. 无形资产占比12%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形资产占比9%

二、会计考试资料

  1. 什么是印花税?

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经济凭证所载明的,关系到具体的经济活动,必须。

  1.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 消费税是一种行为税,以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为征税对象,并实行流转税制的一种。

  3.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按照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1.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2009〕48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土地,其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的4倍。

契税的纳税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所有权人。

  1.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者。

  1.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转让房地产”税目缴纳契税。

(二)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通过房屋的经营性质进行转让的,不征收契税;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要按规定征收契税。

(三)对于存量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房屋的转让,不征契税。

(四)对非营利性的捐赠,不计征契税。

四、契税政策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由受让方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载金额为:面积33平方米二

  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无形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无形资产摊销费用)×[1]

五、其他无形资产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契税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不征收契税。”

纳税人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免征契税。

十、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的房屋附属设施,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规定可据实征收。”

(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四条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承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所发生的销售成本予以抵扣。”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若是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的销售收入,可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若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在国税部门代开发票,其收入在按照销售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并可以在以后纳税申报时享受抵扣的优惠政策。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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