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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

2023-02-28 09:10 会计问答

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继续教育的科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或参加学习。

2013年9月4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公布继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学习内容有:组织培训;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成立我省的执业会员,即依法建会、依法办事,具有一定的协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代表所有业务活动的机构都能进行。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发〔2022〕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22年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 公需科目。

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和专业科目全部为60分。

  1. 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

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

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

符合《四川省继续教育行政区域内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的会计人员,可通过“四川会计服务”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查询。

(二)继续教育机构查询。

已经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四川省财政厅官网查询,也可通过电话查询。

(三)继续教育机构查询。

登录四川省财政厅官网,按照“四川会计服务”公众号,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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