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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必背知识技巧

2023-02-22 08:21 会计问答

学会计必背知识技巧

以下就是关于学会计必背知识技巧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常出差的在职人员

有时候,由于公司的业务需要,或者公司的业务需要,可能会安排学习。

为了不影响上班,有时候公司会为业务量比较大的公司订做合同,这时候就需要会计对合同进行审查,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中会学得合同法的内容,对公司的收入,费用等进行审核,确认费用,最后签收出合同,确认收入。

会计网为大家整理了一般必背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到你。

  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三)二手车经纪代理服务。

(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举个例子:某月销售货物100万,开出发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8月15日,该企业的销售额应该是100万,但是,2月份加权平均单价为96万元,那么3月份加权平均单价为96万元,那么3月份应纳增值税额应该是100万还是105万呢?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且第15年进口货物的退税率低于50%,可以在3月1日申请退税。

2019年3月31日前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在4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但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这里的一个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当期产生的应税销售额(以下称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该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规定申请一般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税务登记。

需要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税务登记。

“临时税务登记”栏,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临时税务登记证号。

2新注册企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流程

新注册企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流程是怎样的?

  1. 新注册企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新注册企业”)流程如下:

(1)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发票专用章名称、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机器编号、开票人,分机号码、密码。

(2)纳税人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使用上述“填开日期”、“发票号码”及“密码”。

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录入含税销售额,同时应当录入含税销售额。

其中,“销售额”为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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