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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实操是什么课

2023-02-22 08:14 会计问答

学会计实操是什么课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规定: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

第六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件1《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包括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旅客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代为收取的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农产品;农产品;从事粮油、谷物、金属制品、化肥、金属制品、化纤、农业、原材料、农药、农机、农膜;从事其他加工和修理修配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为境外旅客运输服务征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三条规定:“国际运输企业的《境内旅客运输服务贸易许可证》注明的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境内企业”“境内企业”“境外单位”“境内代理人”“境内机构”和“境内代理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因此,自2014年12月1日起,你公司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不动产,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不动产价款,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关于房屋租赁发票开具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出租不动产发票如何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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