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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

2020-07-09 10:51 会计问答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大家要了解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得先知道什么是烟草消费税,消费税作为一种典型的间接税,与我们每个符合相应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紧密相关。消费税在生产销售,进口,零售等环节都需要征收。

  烟草消费税定义


 烟草消费税是指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11%。即在中华人
 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11%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规定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具体规定为:
 1、烟草生产企业将卷烟销售给批发单位的,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的形式征收消费税。
 2、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3、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4、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批发卷烟和其他商品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6、批发环节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消费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365会计网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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