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2023年公积金的最新规定-2023年公积金的最新规定海南

2024-12-31 11:05 会计问答

内容导航:

  • 1、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完税证明等;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自2023年5月18日起开始试行。住房公积金的预提金额应当不超过扣除个人支付资金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金额,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申请当日的余额。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长沙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3如下: 购房提取:在长沙购买首套房且已支付30%以上房款,可提取一次公积金,以后每年提取一次,需提供购房合同、。 还房贷提取: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租房提取:在长沙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员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