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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滞报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0-07-09 10:47 会计问答

海关滞报金可以税前扣除吗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365会计网就针对海关滞报金税前扣除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海关滞报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滞报金是海关为加强对进口货物的通关管理,加快口岸货物运输,督促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及时报关,对超过法定报关期限的,由海关收取的一种滞后报关款项。因此,海关收取的滞报金应属行政处罚行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海关进口增值税缓息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的,海关除依法征收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

进口货物收件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需缴纳滞报金。目前,总局没有明确罚款具体范围。从性质上判断,滞报金类同于税收滞纳金。而缓税利息是企业正常经营行为造成的,应不属于罚款。

因此,上述海关进口增值税缓息费用应可以在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滞报金可以税前扣除吗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海关滞报金税前扣除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365会计网会计网,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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